一、全市生產安全事故總體情況
1-5月份,全市發生各類生產安全事故43起,死亡40人,事故起數同比下降27.1%,死亡人數同比下降28.6%。未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
二、各行業領域生產安全事故情況
1-5月份,全市共發生交通運輸業事故23起,死亡18人,同比分別下降50%和55%;發生建筑業事故4起,死亡4人,均同比上升100%;發生商貿制造業及其他事故16起,死亡18人,同比分別上升45.5%和28.6%。農業機械、水上交通、漁業船舶等行業領域未發生生產安全事故。
三、生產安全事故特點
(一)全市建筑業與商貿制造業生產安全事故上升明顯。5月份,全市共發生建筑業與商貿制造業事故6起,死亡6人,事故起數同比上升100%,死亡人數同比持平(2017年5月份發生“5.14”較大事故)。其中建筑業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持平;發生商貿制造業及其他事故5起,死亡5人,事故起數同比上升150%,死亡人數同比持平。從事故發生的區域看,城陽區發生2起,李滄區1起,西海岸新區1起,萊西市1起,市管轄1起。
(二)相同企業同類型事故重復發生。青島市固體廢棄物處置有限責任公司“5.10”車輛傷害事故,該公司因在同一區域交叉作業,泊位安全管控缺失,在2015年12月11日發生同類型事故,教訓深刻。
(三)高處墜落事故頻繁發生。安全防護失效或忽視個人防護用品使用在高處作業中屢見不鮮,1-5月份發生高處墜落事故8起,死亡8人,5月份發生了3起高處墜落事故,致3人死亡,占當月建筑業與商貿制造業事故的50%。
五、下一步措施
(一)強化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認真貫徹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大力推動落實地方黨委和政府的領導責任、部門的監管責任和企業的主體責任,層層落實到各層級、各崗位。
(二)做好夏季事故防范工作。夏季高溫高濕,逐漸進入汛期,影響安全生產的因素增多,歷年7、8月份都是觸電、高處墜落、中毒窒息等事故高發時期。因此各級各部門要提前采取有效措施,抓緊抓實汛期安全生產工作,重點抓好企業漏電保護裝置的安裝和使用、高處作業和受限空間作業勞動防護的配備和使用,提前預警防范,嚴防各類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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