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類市場的銷售攤位上,消費者對生鮮燈并不陌生,經生鮮燈照射下的鮮肉海鮮等食品更是新鮮紅潤,使得真實品質難以辨別。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新修訂并將于12月1日正式實施的《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管監督管理辦法》規定:“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不得使用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的照明燈設施誤導消費者對商品的感官認知”,生鮮燈將退出歷史舞臺。
城陽區市場監管局及時統一思想,依托市局平臺對《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管監督管理辦法》集中解讀,立足自身就貫徹落實該辦法精神進行集中培訓;采取領導帶隊、科所聯動的方式在城陽區大中型商超、農貿農批市場、便利店范圍內開展生鮮燈使用專項整治行動。截至目前,共出動執法人員200余人次,檢查相關經營單位100余家。
執法人員查驗商超內“生鮮燈”
下一步,城陽區市場監管局將繼續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嚴厲打擊違法使用生鮮燈行為,給生鮮農產品關掉“美顏”,不再“霧里看花”,還食材于本來顏色,全力保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青島財經日報/首頁新聞記者 黃元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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