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做好布點規劃。我局制定印發了《城陽區煙花爆竹經營(零售)2017-2019年布點規劃方案》,對轄區6個街道辦事處煙花爆竹經營業戶數量予以明確,確定2017年我區煙花爆竹零售業戶不超過90家;在政策引導上,鼓勵發展常年經營業戶,實行專店經營。
二是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對擬申請煙花爆竹經營的單位負責人和經營人員全部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做到持證上崗。
三是把好準入關口。嚴格按照煙花爆竹經營許可的條件實施許可工作,特別是杜絕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經營場所的出現,確保零隱患準入。
四是嚴格監督檢查。春節期間煙花爆竹銷售期間,我局分組對6個街道辦事處煙花爆竹經營業戶的安全監管,要求每周檢查不少于3次;要求街道安監辦在此期間每天巡查并每天上報巡查情況;對批發企業,要求所在街道安監辦安排專門人員在春節銷售期間每天值守在批發倉庫,協助做好春節期間的安全監管。
五、做好退庫回存。臨時銷售期過后,對未售完煙花爆竹要求各批發企業必須回收代存,統計各銷售點銷售和回存煙花爆竹數量;對各銷售點實行“回頭看”,杜絕繼續銷售和存放煙花爆竹的現象。
城陽區安全監管局
2017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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