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我公司于2015年7月24日獲批發行“家全寶”儲金型家庭綜合保險產品。上述保險產品銷售期限自批復之日起一年,銷售規模不超過100億元。按照相關監管要求,該產品實行專戶管理,投資資產配置范圍包括現金等流動性管理工具、回購、債券、證券投資基金、股票、銀行存款、金融產品(含銀行理財產品、資產支持證券、資管產品、債權計劃、信托計劃等)等。
具體配置比例和風險收益要求如下:
一、固定收益類資產
(一)遵循資產負債匹配的原則,固定收益類資產配置久期根據產品的期限確定,一般為3年至5年;操作上需把握資金利率較低的市場環境,通過積極運用回購放大等方式進一步提高固定收益類資產的投資收益率貢獻。
(二)銀行理財產品、資產支持證券、資管產品、債權計劃、信托計劃等資產合計市值≤賬戶資產市值的60%,其投資標準應滿足年度《委托資產投資指引》相關要求,存續期限不超過5年。
二、權益類資產(不含債券型基金、分級基金A份額)
權益類資產需謹慎操作,并按照絕對收益目標要求,通過精選品種把握波段操作機會,權益類資產資產配置市值比例≤賬戶資產市值的15%。
三、風險和收益要求
按照本產品的投資風險和收益要求,本產品以絕對收益為目標,本著靈活與穩健兼顧的原則,設定業務口徑年度凈投資收益率(扣除管理費、托管費、營業稅金及附加等相關費用)目標應≥5.03%。
四、建倉期規定
本產品投資不設置建倉期,管理人應按照本指引投資原則進行資產配置。
五、其他
(一)本產品各業務品種的具體投資規定遵照監管機關相關法律法規和當期《委托資產投資指引》要求執行。
(二)本指引中所述資產比例計算中應當扣除債券回購融入資金余額。
(三)本指引由人保財險公司負責制定、修改和解釋。
(四)本指引有效期從頒布之日起至新指引發布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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